无锡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实施2010年度江苏省知识产权工程师培训工作的通知
锡知法〔2010〕85号
各市(县)、区知识产权局(科技局),各有关单位:
为深入贯彻国家、江苏省和无锡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,加快实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程,根据《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做好2010年度知识产权培训工作的通知》(苏知发〔2010〕44号)和《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实施20l0年度知识产权工程师培训的通知》(苏知发〔2010〕50号)文件要求,无锡市知识产权局将分两期组织江苏省知识产权工程师培训班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内容
知识产权基础理论,专利法概论,知识产权国际保护,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,专利文件检索与运用,商业秘密保护,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与实务,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(省标),知识产权司法保护,专利权行政保护,专利的审批、复审与无效,商标权、著作权行政保护,知识产权许可与转让,知识产权评估与质押等。
按照省知识产权局培训大纲,使用江苏省知识产权工程师培训教材和考核试卷,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后颁发结业证书。
二、培训对象
1.各市(县)区、乡镇(街道)、园区知识产权管理人员,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各类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、社团组织中从事知识产权管理与服务工作的人员。
2.参加培训人数:两期200人(详见《2010年度江苏省知识产权工程师培训计划分配表》)。
三、培训时间及地点
(一)第一期培训
1.培训时间:2010年6月28日至7月9日(第一阶段自学),2010年7月10日至21日(第二阶段集中授课)。
2.培训地点:江南大学法政学院(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)。
(二)第二期培训
1.培训时间:2010年7月30日至8月9日(第一阶段自学),2010年8月10日至8月21日(第二阶段集中授课)。
2.培训地点:江南大学法政学院(同上)
四、培训费用
培训费用2100元/人,全部由省、市知识产权局承担。
住宿学员食宿费用1100元/人,不住宿学员200元/人,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。
五、有关事项
1.各市(县)、区知识产权局(科技局)要做好发动工作,认真组织辖区内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参加培训,确保计划分配人员按时参加培训。
2.参加第一期培训的人员请于6月28日上午8时30分准时前往江南大学法政学院(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)报到并参加开班仪式。参加第二期培训的人员请于7月30日上午8时30分准时前往江南大学法政学院报到并参加开班仪式。
3.各市(县)、区知识产权局(科技局)在6月23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报市科技局法规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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